诊所式法律教育是在20世纪60年代源自于美国并风靡于拉丁美洲、非洲、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一种全新的法学教育模式。这种法律教育模式把理论学习和法律实践相结合,将现实中的真实案件引入课堂,由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自主地代理案件和从事其他法律实务工作,引导学生从律师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培养法学在职研究生的洞察力、学习态度、职业技巧及责任感。
实践证明,诊所式教育模式对培养法学在职研究生的法律职业技能和实务操作能力、训练法律思维和培养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效果。所以,应借鉴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经验,改革现行的法学教学模式:
(1)在高校法学院设立法律诊所。
(2)把诊所式教学法作为一种常规教学法,贯彻到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
(3)设立一门独立的诊所课程,按照律师的执业要求,专门教授系统的法律职业技巧。诊所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法律诊所基本知识、法律实务、法律职业技巧、律师执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等。教学方法为互动式教学,以学生为中心,运用角色扮演、实景模拟、大组讨论、小组讨论、观摩与反馈等方式方法开展课堂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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