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高校的法学在职研究生实践教学模式主要包括课堂讨论、模拟案例、模拟法庭、观摩审判等。这些传统的方法对于夯实学生法学理论、培养学生法律逻辑思维及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良好的作用。
但由于我国的法律实践教学对于“实践”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及其内容设计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其培养的人才还远远不能达到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的水平。因此,我国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滞后成为制约我国高校法学在职研究生实践教学水平提高的一个最大瓶颈。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经济基础其他一切都是空谈。法学在职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也一样,一样需要有资金支援。这就要求各大高校对此项改革有足够的认识,有更大的资金投入。通过增加资金投入可以完善教学资源、可以组织老师培训深造以更好的教导学生、可以去世界各地优秀学府考察以学习改进。
通过增加资金投入可以激励更多法学人才对法学教育进行大胆的创新改革,从而为高校法学教育注入新鲜的血液。教学实践改革要以培养“应用性人才”的目标应落实到实处,为培养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实践能力搭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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