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家乌申斯基认为:“学生是用形式、声音、色彩和感觉来思维的。”多媒体教学具有直观性、形象性的特点,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多种感官参与教学活动。将多媒体技术引进经济法的课堂教学中,通过多媒体教学信息的收集、传输和处理,可以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那么,如何重视多媒体技术在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的作用呢?
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运用已有的知识解答学生的疑问,引导学生讨论,突出教学中的难点和重点,还要利用多媒体技术,用直观化、多样化的文字和图形,将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形象化,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例如,可以通过网络,将学校课堂和法院审判庭连接起来,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学生还可以到与经济法教学联系紧密的网站上收集相关法学资料并参加讨论,进行互动开放式学习。此外,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还可设立博客,与学生进行课外互动交流,实现教学平台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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