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代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强调“通才”教育,但由于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客观存在,这就决定了教育领域中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同时也决定了所培养的人才必须具有一定的专长,即“通才”与“专才”相结合的一体化人才。依据这一理念,税务专业所培养的税务学在职研究生人才也必须是在该领域中具有一定的专长,具有处理涉税事务、控制税务风险和财务风险的专门能力。
因此,税务学在职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必须体现出税务专业人才在复杂的税收环境中从事税收活动应具备的税收理论基础专业知识要求以及税收专业技能。税务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应体现出其专业特点,包括税收原理、中国税收、税务管理、国际税收、税收筹划、纳税会计、税务代理、企业纳税实务等课程都应体现在专业课程中。
面对税收环境日趋复杂多变的现实状况,对税务学在职研究生人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就显得特别重要了。从整体要求看,税务专业的毕业生必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等完善人格,具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较强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具有能胜任财税工作的知识结构和能力,身心健康能全面和谐发展的能力。
综上所述,高校税务学在职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应确定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富有创新能力和开拓精神,具备税收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各级税务部门、税务中介机构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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