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研究生 “导师团队”制度面临的问题分析

2014-06-09 09:56:52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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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协同创新,组建导师团队、实现导师资源的优势互补是当今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建立科学合理的“导师团队”制度,借以解决科研、智力资源分散、利用效率低等问题,改变“单导师”的组织管理模式,在目标一致的基础上明确各方的权责、资源、成果等归属及评价,对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为大家分析一下关于博士研究生“导师团队”制度面临的几大问题。

1.“导师团队”的组建与维系

“导师团队”要建立在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团队对于未来5年、10年甚至20年的发展方向有明确的目标;团队成员最好能兼顾主攻学科及科学研究所涉及的其他学科;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导师团队”在组建时不只是强强联合,也要考虑优势互补,扶持与带动弱势学科及导师的发展,以推动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进步。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需要3—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如何维系团队的稳定,其中包括人员的稳定及团队制度、团队文化等精神层面的稳定,这是高校需要思考及解决的问题。

2.研究生的管理责任问题

在传统的“单导师”制度下,导师对学生全权负责。不仅是撰写发表研究论文和学位论文,甚至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都是导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多导师负责制下,首先要明确第一责任导师,同时规范团队成员对学生的管理责任,否则会出现“名义上多位导师都管,但实际上每位导师又都不管”的局面;而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第一责任导师对此事应负起义不容辞的责任。

3.副导师的业绩评价问题

公正合理地评价副导师的业绩是推行“导师团队”制度的重要前提。

目前对导师的考核评估指标包括:导师自身的学术水平和学术业绩(导师科研成果情况、导师参与学术交流活动情况)、导师的科研支撑条件(导师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导师科研经费)、导师指导博士生的投入和业绩(工作量考核、过程考核、目标考核)。

无论对于学生还是其导师,其中发表科研论文都是很重要的考核指标。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每一篇学术论文只有在导师或其直接指导的学生排名为第一及第二名时方可作为两个人的成果。但在多位导师负责指导下,假设对论文完成贡献最大的是副导师,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为第一作者,副导师作为第二作者,如果应用旧有的制度,该篇论文不能算做副导师的成果,这样的评价方式会直接影响到副导师指导学生的积极性;如果副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作为第二作者,仍旧应用1日有的制度,该篇文章则不能算作学生的成果,这样会直接影响到学生能否顺利毕业。

所以,施行“导师团队”制度的同时必须要改革相应的政策,避免该制度在施行过程中引发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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