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知识体系的角度分析,课程组织主要要素由概念、原理、技能等要素构成。由于知识产权专业应用型人才与其他类型人才的具体规划是有区别的,因此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要素方面应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概念
应用性课程体系对于课程中概念的选择和传授要注重核心概念和关键概念,即让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掌握本课程中最主要、核心的概念,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繁杂、无用的概念。同时,要求在课程中对于核心概念和关键概念的解释要直接明了,而且要联系实际,将概念以相对直观的方式呈现给学生,注意在课程中体现概念之间的联系。
二、原理
应用性课程体系对于原理的选择和传授要注重联系实际,让学生理解概念间的关系,体验到原理的真实性,并在课程教学方式上多通过叙事的方式向学生传授原理。对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的理解必须立足于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专业应用的要求,分清主次和知识掌握的进度。
三、技能
应用性课程体系一方面要重视技能的多样性与重要性,另一方面要注重技能的理论基础和技能的变换性,也就是注重技能的增长与生成性。从目前社会对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人才的专业技能需求来看,复合性、尖端性的特征非常突出,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也有分层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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