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与传统财政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式相比,具有很大的区别,区别在于案例教学通常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成为案例教学的主体。而传统的教学方式是把老师作为教学的主体,老师讲授所有学习内容,学生只是在听老师讲的内容。
采用案例的教学方式需要先要自己阅读,分析案例,然后进行小组和班级讨论,最后提出自己的观点。财政学在职研究生教师要创造机会让学生走向讲台,与学生一起共享讨论的控制权,通常作为辅助人员或资源提供者处于次要地位。
采用案例教学方式需要财政学在职研究生教师承担教学责任,帮助学生进行知识和思想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双向流动分析,学生通过相互交流,研究案例的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参与到案例的讨论中,学生会对案例产生兴趣关心案例的内容,老师正好抓住这个教学过程表达全新的教学理念。
采用案例的教学模式是一种提高学生感知水平的方式,教学过程可以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识和对理论的理解,提高学生用所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财政学在职研究生案例教学要求学生参与案例分析和讨论,有案情、有场景,学生身临其境,认真研究案例,归纳自己的观点,参与辩论,提高学生的判断能力,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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