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真正从根本上提高法学在职研究生实践性教学的地位和效果,就必须根除长期存在于法学教育界的“重理论、轻实践”之风,宣传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性,将其摆到与理论教学同等的地位来对待,从根本上扭转学生对实践性课程普遍持应付态度的现状,提高学生对实践性教学的参与度,唯有思想上、观念上的重视,才是提升实践性教学活动质量的根本力量所在。
要让法学在职研究生认识到宪法首先是法,不单单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束之高阁,而是具有可操作性,鼓励学生学习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
根据招生数量配备适当比例的教师,同时提高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的综合素质,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自身多参加一些法律实践活动,正所谓,师高弟子才能强。另外,在开展相关实务课程时,可以聘请相关法律机构中的法律执业者和法律学者共同任教,兼顾理论与实践,由此全面提高实践性课程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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