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法就是通过陈述和分析某个特定情境中的冲突或决策问题,将学生置于实际决策者的角色之中,使其能够更好地为今后的自身决策做准备。”课堂教学的优势在于固定、系统地将知识体系完整、全面、有序的传递给学生,课题教学的劣势在于无法使得学生以主体角色进入知识情境,从而体验式地掌握和运用所学理论。因而,对于具体情境的模拟就依赖于案例分析法了。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案例分析法及其在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教学中的运用。
案例分析法的目的就是在模拟现实情境中,带领学生迅速转变角色进入情境,从而将理论与现实实践相联系,巩固并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在锻炼学生的思维当中对类似情境做出正确判断、产生正确行为。案例教学始于1870年的哈佛大学,“案例”的说法来自于法律条文的判断,进入20世纪,案例教学在教育中普遍运用起来。一般而言,公共管理中对案例分析法的运用包括两种基本模式,“简单案例如芝加哥式(芝加哥大学首先开发使用),即案例研究。复杂案例如哈佛式(哈佛大学首先开发使用),即案例分析。”前者是将案例作为研究对象,老师与学生共同站在案例之外进行讨论和分析,后者则是参与到案例当中去,以主观当事人的身份来分析,转变角色,身临其境地进行探讨和分析。
公共管理源于20世纪西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后来逐步综合各种学科,成为了融合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政治学、经济学、公共政策等多种学科方向的综合学科门类。同时,鉴于其实用效益和经济价值,也逐步成为了一名应用性学科,这就要求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除了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以为还需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卓越的执行力等。我国的公共管理教育和教学尽管起步较晚,但发展较为迅速,对案例分析的关注日渐深入,尤其是近年来为解决本国自身案例教学的匮乏,很多学者展开了积极的研发工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2004年成立中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以来,10年间共开发出150余个案例,其发展速度还是较决的,但案例与国际的接轨和交流还是目前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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