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加强职业化教育己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基本方针。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采取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例如,调查事实的能力、法律分析和推理能力、诉讼能力、谈判能力等等。因为脱离法律职业的法学教育,己经或势将迷失正确的发展方向。易言之,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应该致力于培养既了解国际社会和国际关系实践、又了解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应用型”的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学生。在教学中,其核心在于引导学生掌握研究方法、思维方式和学术视角。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国际性、基础性、实践性和发展性都要求学习者采取-种宏观的思维方式和全球性的研究视角,其视野应当始终关注国际社会和国际关系。
在采取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的教学和学习中,学生进行了分析文献、发现问题、理解现实、解决问题等多方面的学术训练,其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日益多维成熟,外语能力日益提高,逐渐成长为符合国家需要的“精通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了解国际社会、掌握外语”的复合型人才。
如前所述,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的教学必须密切联系我国的对外关系实践,改变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采取法律实证研究方法的又一目标就是引导学生透彻地解读国际关系现实的发展变化,深入研究我国参与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创制和实施的实践,“以阐述我国在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诸问题上的立场和利益之所在”,唯此,他们的学习和研究成果才能成为对我国具有真正指导作用的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理论,才能为政府所重视,为其对外政策的形成和国际事务的处理提供依据,发挥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和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理论在国家对外关系实践中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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