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教育硕士学位的快速发展,需要增加大量的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导师,因而必须建立严格的教育硕士导师遴选制度,对于教育硕士导师的基本资格要从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遴选教育硕士指导教师的来源应实现多元化,可以在从事教育学硕士学位方向的导师、本学科的基础课专业硕士生导师、优秀的中学教师及管理人员中遴选。
但是,无论来源于哪一方面的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导师都必须具有现代的教育思想和观念,熟悉基础教育教学与管理现状,了解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同时还必须具有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方面的改革与试验的能力。
加强教育硕士在职研究生导师队伍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提高教育硕士指导教师的学术指导水平。建立教育硕士实践基地,加强导师队伍与基层教育的联系,经常举办一些有关基础教育的研讨会,使导师队伍不断更新现代教育思想与观念,密切注视基础教育的发展动态。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