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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法学类硕士学位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
专业代码:030107
一级学科: 法学类   二级学科: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一主三学”教学模式的角色定位

2015-07-16 10:35:29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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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把握住教学目标的前提下把课堂的主动权送给学生。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在接到了教师的导学案后,要合理安排自己的自主学习时间,按照导学案的要求来完成每一次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在小组互学的环节,更要积极投入进去,克服自己知识薄弱的心理障碍,做到自信、乐观地分享,同时在合作中学习。在选择助学这一环节,学生更要体现在自觉主动地去选择,逐步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把课堂的主动权送给学生不等于教师放任不管,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在整个学习的过程中更重要,那就是处于主导作用,教师最主要的任务在于为学生提供学习条件,包括硬件和软件条件,硬件比如说组建学习小组,提供电脑、书籍等,软件包括书目、问题等,这种主导作用也是贯穿学习的全过程,教师导学要求教师提前将要学习的知识概括起来,做到心中有数,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编写导学案,这是课堂教学开始的准备阶段,为学生接下来的学习提供了目标。

在助学环节中,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更要为学生提供支持,为学生的学习搭建交流的平台,解决学生遇到的经济法难题,总结学到的知识点等等。最后在促学阶段,一方面教师可通过促学环节监控学生学习的进程,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另一方面教师可通过促学环节对学生学习的动力实施调控,以维持学生有效学习行为,提高学习效果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所以在整个学习的过程中,教师的角色是主导。

总之,“一主三学”教学模式的特征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的观念,突出了学生的自主学习,实现了观念上的创新。遵循了教育的基本规律,符合“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教师支持服务相互配合”的教育理论的基本要求和教育教学观念的创新。将这种符合教育发展客观规律的教学模式有效地应用到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学习中,能够大大减轻学习者学习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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