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在线咨询
  • 管理专业
  • 同等学力
  • 在职硕士
  • 在职考研
  • 在职研
    证  书:
  • 结业证
  • 毕业证
  • 学位证
授予学位: 法学类硕士学位
专业名称:经济法学
专业代码:030107
一级学科: 法学类   二级学科: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参与式教学的应用

2016-02-02 17:04:59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字号:

参与式教学的核心是引导学生在“参与”教学过程中学会学习和应用,它将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地位有机结合起来,将学生的参与过程延伸到整个教学环节,让学生从中得到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训练。参与式教学在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中的应用,不是独立的一种教学方法的运用,而是形成一定的结构和体系,使之相互补充,扬长避短,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方法的综合效益。

一、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恰当运用案例,会使课堂盎然生辉。在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应注意:1)对案例内容,精心选择,突出典型性、真实性和代表性;2)案例来源,可以从教师自身的司法实践中选择有代表性的,也可以通过剪裁加工杂志、报刊、电视栏目上的案例。同时,在教师提供部分案例的基础上,可以尝试让学生在课余时间收集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由教师经过筛选搬到课堂中来。实践证明,这种方法可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有了典型的案例,还必须以适当的教学形式加以展开。方法应当灵活多变,可以是在讲述基本法律理论之前讲述案例,做课前设疑;也可以是在讲述理论知识后讲述案例,做课后总结。在讲述案例过程中,可以变换不同的假设条件,提出不同的问题加以分析。可以鼓励学生提出相似案例,展开讨论,由教师进行点评。

二、讨论式教学

“讨论式”以启发式教学思想为基础,以“合作学习”“合作探索”“研讨式教学”为具体形式。法学从其产生到现在就是在学术争鸣的历史征程中成长起来的,因此讨论式教学理应在经济法学教学中占据一席之地。具体的教学组织上,分为课堂讨论和课外讨论。课堂讨论,由教师提供案例或设计问题,学生分组讨论分析。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不同观点碰撞整合,学生的思路清晰了、思维能力增强了,应用语言的能力也提高了。课外讨论,仍由教师提出问题。这种形式,既不会因问题太难而压抑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又能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搜集资料的能力,既有一定的理论高度,也具有实用性。

总之,通过经济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要使学生形成自主、合作的学习品质,获得思维发展,增强法律意识,掌握一定的运用法律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为此,需要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在教学目标指导下,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教学内容,探索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不断总结教学中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改进教学的各个层面,这样才能有效保证授课质量,促进教学效果和教学效率的提高。

阅读全文

相关推荐

© 温馨提示:本文由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网创作,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禁止转载。

2024在职研究生千货攻略

  • 上班族必选8个专业
  • 一年备考《时间表》
  • 我的“上岸”分享
  • 院校简章一览表
  • 在职研真题解析
  • 在职研政策及内幕
一键领取

注意:打开微信授权后 免费获取

评论0

“无需登录,可直接评论...”

500字以内
发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