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职研究生,让其自己查看资料没有问题,但其目的性并不强,面对书籍时很容易产生迷惑。应当让其带着问题去查资料,对于自己不懂的应当找资料去弄懂它。因此,在在职研究生教学中,教师应该注重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去思考,这样才会有收获。那么,在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如何运用案例教学法呢?
一、对于基础知识,可让学生讲解,教师适当补充。
改变理论课的沉闷局面,让学生参与进来,提高他们的积极性。教师在每门课开始时就把本学期要讲的内容分好专题,跟学生交代清楚,让其自行分组并可根据兴趣选择要讲的专题。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可先讲授第一个专题,给学生示范讲课时应注意的事项,如怎样抓重点,怎样在讲课时跟其他同学互动,怎样做课后总结等。讲授过程中应加入必要的案例,由学生来讨论由此引发的问题,争议较大的部分可留作业让学生思考。从第二个专题开始就可由学生自行发挥,教师把握方向,引导学生紧扣主题。
二、有了理论支撑后,应该让学生尝试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
民商法的应用性非常强,更应注重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首先,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需要做好前期准备,选择一些有讨论价值的案例来激发学生思考的热情。其次,对讨论案例时出现的不同观点,要予以鼓励。教师还应在学生互动时注意观察,找出其不足,有针对性地调整课堂节奏,保证讨论紧紧围绕中心。再次,教师要留出总结时间,将学生的观点进行归纳,再提出自己的观点。这时要鼓励学生质疑,而非让其接受教师的观点,由质疑引发更深层的讨论,使学生从中发现自己的不足。
最后,可布置作业让学生在课下预习。可以让学生根据下节课要讲的知识点去寻找相关案例,或提出争议较大的案例从中抽丝剥茧,分析出与知识点相关的地方,以便有针对性地听讲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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