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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管理学类硕士学位
专业名称:社会保障
专业代码:120404
一级学科: 管理学类   二级学科: 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实践教学总体设计

2016-01-18 16:53:39  来源: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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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是灰色的,实践之树常青”。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对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实践教学总体设计。

一、实践教学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应当鼓励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教师参与教学改革项目、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重要环节,增加教师实践教学的经验。实践教学的形式主要包括:

(1)外出的教学实践活动,走出去的教学参观和实习。本门课程的外出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安排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采取现场观摩式教学或假期到实习基地参与实习单位的日常事务,使学生们感到耳目一新。

(2)融入课堂的教学实践。在组织课堂实践教学方面,常见的方式有案例分析、讨论式教学、观摩性教学等。观摩性教学即由教师选取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多媒体信息,向学生播放。这些实践教学可以丰富教学形式,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适当增加教学实践的比重。

二、重视实践教学基地的利用和管理

实践教学基地是指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场所。实践教学基地应为学生完成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活动提供相应的条件和必要的服务。要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促进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总之,实践教学是必不少的重要环节,应重视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专业课程中实践教学的特殊价值,让学生在体验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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