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的选取与编写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前提,否则便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财政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案例的基本要求。
要求一:选取的案例应具有代表性。现实问题多种多样,千姿百态,在财政学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可能讲解所有的现实问题,所以需要财政学在职研究生教师从纷繁的实践问题中找出具有普遍意义、具有分析价值、并能反映财政学基础理论的经典案例。
要求二:案例不必设置标准答案。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教学相长”的教学方法,财政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应主要起到启发和引导作用,而不是直接给出所谓的标准答案,事实上学生才是案例教学的“真正决策者”,他们应该通过自己对案例的理解,发掘案例中隐藏的问题,运用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思考和评析。每个学生的认知水平,思考能力以及分析重点一般都不会完全一致,所以案例通常不会有唯一确定的标准答案。
要求三:案例要以相关理论知识为基础。不能为了案例而讲解案例,这是“形而上学”的做法,案例教学须与理论教学相匹配,这样才能将抽象理论与实践问题联系起来,使学生真正系统掌握财政学基本理论,并能够做到举一反三。
要求四:案例编写应遵循启发性、现实性、针对性、综合性和生动性等原则,编写时尽量深入实际广泛调研,根据实际业务编写教学案例。每个财政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案例均应包括“案情简介”、“要点归纳”、“案例评析”、“延伸思考”等几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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