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讲授式教学方法存在上述弊端,但由于其本身具有的低成本优势,适应我国国情的优点,因此这类教学模式在我国法学在职研究生教育中仍将长期处于主导地位,但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其不足,以期提高我国的法学教学效果。具体为:
其一,在坚持以讲授教学模式为主的前提下,引入多媒体教学设备,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改变传统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模式过于单调乏味等不足,通过图像、声音、视频等信息手段,把抽象、枯燥、乏味的法学概念、法学理论转化成为具体、生动的案例、场景,以解决学生对抽象概念、理论难以理解的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其二,积极引入案例教学和讨论式教学方法,这些教学方法是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可以有效克服了法学在职研究生讲授式教学方法的不足。
上述两种教学方法是在坚持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主导地位的前提下,通过激发、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充分参与课程,成为课堂的主角,从而实现教与学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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