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我们所能看到的仅是单一的实践教学模式的简单运用,目前的法学在职研究生实践教学还未能形成规范的教学体系,其根源在于缺乏良好的外部运行环境,主要体现在:
一是高校普遍对实践教学重视不够。目前,在高校中,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还未能充分得到重视,传统的理论式教学方式仍在沿袭,高校各部门缺乏改革力度,未能为各学科创建一个良好的实践教学环节和规范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仅在一些重点学科中得到相对的发展,其他非重点学科仍处于探索尝试阶段。
二是高校缺乏“双师型”教师队伍。目前,在各高校法学专业“理论型”的教师占较大比例,既能满足理论课教学需求,又能满足实践教学需求的双技能教师普遍缺乏。在此种情况下所开展的实践教学效果将大打折扣。
三是高校缺乏良好的实践教学基础条件。目前,多数高校存在以上问题,实践教学场所、实践教学设备以及实践教学经费缺乏,在此种环境下,多元化的法学在职研究生实践教学模式难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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