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示教学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运用图示教学的类型。
第一种类型:线条式
线条式是图示教学法中最基本的类型。线条式又有多种方式,如单线条、双线条、虚线条、实线条、粗线条、细线条、箭头线条、光线线条、直线条、曲线条等等。线条式图示既可用于专门的法学理论的教学中,又可运用于法学案例教学中。它既可用来表达法学理论、知识或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历史或逻辑关系,使得抽象的理论知识形象化,复杂的法律关系简单化。同时,也可使运用文字表达的冗长的案例简单化,从而产生既节约时间又形象的效果。这种线条式图示既可以自己制作,也可引用现存的他人的图示来使用。
第二种类型:表格式
表格式图示在表示法学概念、范畴、原理等比较,尤其是表示法学概念、范畴、原理之间的区别时,效果显著。表格式图示还可用来表示事物或现象之间的对照,或其历史发展过程。
第三种类型:图像式
所谓图像式是指运用较为完整、立体的人物、事物或其组合的画面来表达和说明某种观念或某种关系的方式。这种方式更为直观、形象。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既可根据需要讲解的内容自己绘制图像,也可搜集已有的图像来表达讲授内容的相关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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