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的工具性价值很强,法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更好地应用。随着各高校法学院及法学专业的增加,在多数院校还是单纯地强调理论的重要性,常常忽视实践的效用性。从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来看,绝大多数院校法学在职研究生理论教学的学时数高于实践教学,明显感觉到在授课阶段还是以灌输理论为主,实践训练为辅,造成理论与实践在课程设计上相脱节,如何体现实践教学,这是目前高校法学专业存在的弊病。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形式多样,但是,多数院校还停留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上,即模拟演练、法律咨询、听庭等形式。范围比较狭窄,内容不系统,其中一些实践环节流于形式,随意性很大,无疑影响了对法学在职研究生综合素质及创新精神的培养。
目前,各高校在成立前期较重视理论教学的投入,后期才重视实践教学的投入,但是对于实践教学的投入还欠缺很多。因实践教学对于场所、物质条件及资金等方面的要求比较高,如果实践教学环境缺乏、经费保障难以到位,会直接影响法学在职研究生实践教学的质量。现阶段各高校面临着实践基地缺乏、专用教室紧张、案源有限等问题,使实践教学开展受到一定限制。这些现象的出现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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