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在公共管理教学中作为区别于传统教学的一种有效方法,它的本质体现于其特点中。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案例教学的特点。
第一,情境性。不是特指在某种环境中开展教学,而是让教学的参与者设身处地于某种环境或位置的教学。以相对真实具体的公共管理案例为素材,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与教师和其他同学积极互动,通过体验真实的问题情境来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始终身处情境之中,享受问题发现、解决的快感,学习兴趣和创新潜能被极大的激发。
第二,合作性。主要指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合作。传统教学关系下,教师是教学的主体,学生被视为接受知识的容器,等待着教师去灌输。在这其中,教师拥有教学的绝对权威,在学生看来,教师甚至就是真理的化身。教师也仰仗着诸多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的庇护体现着其传授知识的合法性。学生的自主意识和对话权力被漠视。而案例教学过程中,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教师的角色发生了转变,不再单纯是知识的传递者,而是成为学生自主学习的引导者和合作者。教师采取课堂内外讨论的方式,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通过一波又一波的交互式的讨论交流,促使参与者对问题形成丰富、深刻的理解,最终共同解决问题。
第三,建构性。指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在以往知识积累和学习兴趣的基础上围绕着需要锻炼的能力、需要解决的问题来与其他参与者互动交流,进而建构不同的认知结构。传统教学以教师为主,强调教学目标存在于学习者之外,教师带着学生们进入教学过程,并且将学习内容“搬运”给学生,学生没有怀疑的接受知识。虽然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也会带着学生讨论问题,但是一般讨论的结果都有一个标准、确定的答案。因此,学生参与讨论的兴趣降低,对各种观点质疑的热情消耗殆尽。他们只能占有别人的观念,以别人的观念代替自己的见解[3],缺乏认知结构的自我建构。
第四,实践性。主要指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知识的获得和技能的增长不是教师直接灌输的,而是通过学生能动性的调动,自主参与实践性活动来建构生成的。这恰与杜威提到的“做中学”思想一致。“做中学”思想针对以往只关注教室内环境和“填鸭式”教学的弊端,提出对学生来讲真正有用的知识应该是具有实践性的知识,而实践性知识的获得离不开学生对实践性活动的亲身参与,以及在活动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与他人进行信息交流。案例教学可以使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接触、体验很多的社会实践问题,弥补纯理论教学中学生实操能力、决策能力、问题意识以及人际交往的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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