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育,正在为塑造“宽口径、厚基础、重实用”的复合型人才不断探索前进。所以,教学课程可以根据学生未来学习及就业兴趣与规划,改善教师教育课程的模式,因材施教。
目前,国际法学乃至整个法学专业处于夺目的光环下却面临着冷就业的现实,要想摆脱这一困境,就必须明确相应的教育课程目标及其价值取向。既而,确定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的目标与价值取向是此次教育课程体系优化的前提条件。通常,我们将法学类专业总体就业方向定位在法律部门、行政部门从事立法、司法、执法等法律实务工作;在各类经济组织内部从事具体经济法律管理工作以及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因此,法律职业应该引导和规范法学教育,应该重新审视和调整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这就需要结合本校自身的特色来加以确定其目标与价值取向。但是要实现这个目标,仅依靠高校教育是难以完成的。
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导师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应激发学生的兴趣,为在职研究生提供展示其科研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舞台。具体来说,可以联系相关企业供在职研究生实习,如在银行风险处理部门,安排在职研究生利用所学国际法、涉外票据法等法律知识进行风险处理,从而锻炼在职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创新能力等等。当然,也可以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开设模拟法庭,让国际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教学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相结合。另外,为了激发学生的研究热情,学校应尽可能提供更为广泛的网络资源、数据库、放宽图书馆查阅书籍的权限等等。
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教课程体系改革与创新的任重而道远。在职研究生自身的学习效果同样也影响着课程设置。国际法学在职研究生应加强对于国际实时动态的关注,了解国际条约制定的背景,利用互联网查阅、收听外语事件评论。做到“自学为主,教师指导为辅”,抓住学习、研究的主动性,自我提升各方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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