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授法是成文法国家最为传统的教学方法,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讲授法长期以来也是我国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最传统和最普遍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一般由某门课程的教师在课堂上依据教学大纲、教科书等教学参考资料向学生系统讲授该门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及基本知识。
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这种教学方法有下列一些优点:一是高效性。讲授法以教师为中心,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顺着教师的思维去获取新知识、新观点、新思想,教师能够通过讲授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最大限度的将本学科的基本知识传授给学生。
二是系统性。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师依据教材和教学大纲进行授课,能够系统的将经济法学的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就可以全面、系统掌握课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知识。三是成本低廉。教师运用讲授法进行教学简便、易行,成本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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