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部门法学相比,诉讼法学本身的特质是实践性强,诉讼法教学也相应要采取更为生动、实践性更强的方式与方法,从这一点来看,模拟法庭是很符合此要求的一种教学方法,因此二者间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加上模拟法庭的正常开展离不开诉讼法的应用,因此就诉讼法教学而言,可以于每一次模拟审判中均可实现引导学生现实地检验、体会诉讼法知识。那么,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应用模拟法庭的现实定位是什么呢?
首先,实践也已证明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应用模拟法庭是提升其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和有效举措。近来对诉讼法教学进行改革主要运用了以下几种方式、方法,如案例教学、法庭辩论、模拟法庭、观摩法庭等。
其次,模拟法庭以其牵涉面广,参与性强,学生兴趣高,在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中发挥了其独有的作用。当然,这一教学法的实施毕竟还要受到种种条件的制约。一个最突出的问题是,从确定案例到最后的公开“审理”,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前后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而且要求指导教师投入大量的精力。所以这种教学法在运用上不可能不受到限制,一个年级一个学期能坚持搞上一次就很不错了。
最后,如何根据诉讼法学在职研究生在这一教学法实施过程中的表现来评定成绩,也是个有待于探讨的问题。因此我们认为这一教学方法不是经常性运用的方法,而是有计划、有组织地加以特殊安排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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