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古老的科学,法学和医学就其价值而言,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如医学技术在于预防和治疗人的不健康的身体,而法学技术在于预防和治疗人的不健康的行为,但二者的价值都在保障人的权利与自由,促进社会主体的健康发展。在科学的传承方式上,两者也相辅相成,互为借鉴。诊所式教学方法就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由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践的过程,让学生接触真实案件,直面各种社会冲突和纠纷,从而巩固法律知识,培养法律职业能力,最终使法学在职研究生获得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双提高。
诊所式教学方法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一种新的法学教育方法。如今在美国,诊所式教学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校内真实当事人诊所、校外当事人诊所和模拟诊所等。2000年,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等七所院校率先在全国开设法律诊所教育课程,开始把诊所式教学方法引入法律教学实践的实验。
目前,我国已有几十所高校开设了法律诊所教育课程。尽管诊所式教学方法在我国面临着诸如本身地位的定位、与传统教学模式的冲突、法律保障、经费保证等问题,但随着我国法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法的改革,诊所式教学方法必将得到广泛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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