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评估和反馈阶段的教师角色是“导演”,而不是“裁判”。在案例教学的课堂实践后,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教师应“不急于表态、不急于给出答案、不轻率否定”,要避免对学生的观点进行对或错的判断,而应从学生的讨论思路、逻辑、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和客观点评,并对案例所涉及的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归纳和总结,从而帮助学生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提升分析能力和充实理论积累。
案例教学的评估需要健全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可以通过增加案例讨论和分析同学的平时成绩,要求小组成员根据讨论参与贡献情况互相评分等形式;每次案例讨论都包括报告发言人和报告评论人,由学生自己对报告的同学进行集体评分。此外,在课堂案例教学结束后,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教师应根据课堂情况调整和完善案例方案。
在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方法,是对教学改革的有益探索。在具体实践中,以学生为教学主体,教师则应发挥设计者、引导者、组织者和控制者的作用,以更好发挥案例教学在课程中的作用,改变公共管理教学重理论轻实务、重传授轻参与的弊端,使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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