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应坚持有利于培养出具有全球视角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金融人才原则,以中国经济的国际化、市场化和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的大众化为背景明确各层次金融学在职研究生人才的培养目标。
在金融学在职研究生的培养上,在继续扩大专业知识的广度的同时要突出专业特征,以培养对金融学专业知识及学科前沿有深入研究、能胜任金融及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及业务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同时还要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能力。
合理的课程设置是培养金融学在职研究生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认知能力及较高科研质素的重要基础,也是各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宏微观兼顾,补充微观金融中的实用性课程我国高等金融教育的发展应该顺应金融理论发展的微观化趋势。
为此,金融学在职研究生课程体系应包括货币经济学和金融经济学这两部分内容,且二者应共同发展,总体思路是“宏微观兼顾,补充微观金融中的实用性课程”。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模式决定了宏观调控不可或缺,所以货币政策、中央银行等“宏观金融”内容必须占据一席之地,同时需要充实“微观金融学”中实用性课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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