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专业的起步较晚,建立系统的知识产权制度时间较短,相对于其他传统法学基础相对薄弱。尽管由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近年来我们越来越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但现实生活中的侵犯知识产权现象仍屡禁不止。
一方面原因是人们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薄弱,另一方面是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普及不足,造成侵权人不知自己侵权,权利人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这就使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产生迷茫,认为自己学的知识与现实生活不符,没有良好的实践环境。
由于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权利的多样性及涉及到保护对象的多样性,使本不具备理工科知识背景的法学学生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真正应用更是难上加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寻求实践的环境使知识产权法在职研究生能将抽象的知识具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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