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进必须建立在科学性和实践性基础上,不能依靠主观性,要符合金融学科规训和金融学科规律的基本要求。如果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式改革只是为了创新而创新,流于表面,不仅效果适得其反,而且诋毁了教学方法创新的本意。为了保证创新的科学性,需要对创新活动之前做个基本的评估,确保活动操作实施合理、便捷。
任何学科教学的创新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因此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式的创新只是在总结和继承传统教学方式基础上,相对完善的创新。只要相比以往教学方法,在具体形式、组合方式或教学结果上有所进步,就是成功的创新。值得一提的是,实际意义上的教学改进和创新要具有可推广性,不能仅仅是个别或局部的理想成绩。
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教学的改进一定要适应教学内容、教学对象、教学时代的需求,不同的方法要适应不同内容、目标、环境。并且由于这几个教学要素又处于不断变化状态,因此要改进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变化。即使是相同教学目标、内容,学生的实际情况也不相同,实施多样化教学或教学进度也是有必要的。
高校现有的管理、考核措施实际上并不是鼓励教学改革,而是限制了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教学方法的改进。金融学科从内在需求来说,一是需要有宽阔的眼界,不能仅局限于自己的领域内,还要注意与其他学科,其他国家多学习借鉴,吸收符合自身情况的方法。二是教学管理上不能墨守陈规,要把课堂交给老师和学生。三是有改进就有失败,对待改进中出现的挫折要有客观地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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