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教学内容重理论轻实践的原因,不外乎这样几个方面:一是理论灌输式教学已经成为定式;二是许多讲授社会保障课程的教师本身缺乏社会保障方面的实践经历;三是缺乏社会保障的实践空间。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社会公共政策安排,它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伦理等方面的变革与发展,是与社会整体的发展相适应的,或者说它本身就是社会发展的一部分,因此,它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它本身就是应用型学科,实践教学应该成为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比社会保障理论教学显得更为重要。要把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的实践教学落到实处,就必须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教师须本着教育三个面向的精神要求,锐意改革,努力使自己成为既长于理论讲授,又善于实践教学的复合型教师。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应该结合相关专业要求对社会保障课程的教学内容作适当调整,加大实践教学的权重。
二是学校须为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教师的社会实践提供平台,比如联系社会兼职等。其次要为教学实践提供长期稳定的实践基地。
三是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及相应的激励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为教学实践提供服务。只有三方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培养出既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又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社会保障在职研究生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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